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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消委会微周刊|10月11日-10月17日(第7期)



要闻



  • 市消委会联合律师顾问团李绍均律师对20位消费者关于佛山维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退费纠纷集体诉讼案证据资料的充分性进行审查,并联系投诉人签署《诚信诉讼协议》《支持起诉申请表》,完善集体诉讼相关手续。


  • 市消委会完成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申报工作,全面梳理、提炼和总结近两年工作成效。

  • 10月13日,市消委会上线佛山电台《我为群众办实事——消委会在线》访谈节目,以三面环墙车位无法停车案为切入点,深入探讨车位及房地产销售套路、盲点,发出消费避“坑”要点,并就目前房地产销售发出消费提示,引导更多消费者理性消费。

  • “粤盾-2021”广东省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指定“佛山市消委会综合信息化平台”为我市重点演练目标系统,市消委会积极进行全面部署并邀请专业机构开展网络安全意识培训,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保障攻防演练工作顺利开展。

  • 10月15日,针对近期培训机构退费纠纷投诉热点,市消委会发出教育培训预付式消费警示,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视觉



  • 10月11日,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发布关于旅游劵约定金额能否要求退回现金的推文,市消委会发出相关消费提醒。

  • 10月12日,市消委会联合佛山电视台在《小强热线》上向消费者发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实际行驶里程产生消费纠纷的提醒。


声音



  • 消委会在线(FM946每周三、五播出)


10月13日播出“加油站拒收现金,想付款还需关注公众号!”消费教育情景短剧


10月15日播出“购买房屋时因为贷款办不下来,还能退回首付吗?”消费教育情景剧


  • 消委说法

    10月13日,《共享充电宝同地不同价,不扫不知道!》案例中,只有扫码借充电宝才能看到收费标准,且在同一地理位置、同一型号、不同柜机的共享充电宝计费标准不同,商家涉嫌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发消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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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
编辑:陈彦宋
校审:黄炜
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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